市园林学会开展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

来源: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0-11-08 17:12:29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11月8日,荻悉江门市园林学会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的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在今年4月至10月开展了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经综合评审,确定表彰69个单位为“园林式单位”、26个小区为“园林式小区”。

在活动期间,市园林学会组织专家制定了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办法和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4月配合市园林局发出了《关于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的通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6-10月在绿化普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单位和小区的绿化情况进行核查。10月成立了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审组,对核查结果进行了综合评审。收到各部门、单位提交的申报表112份。经综合评审,确定69个单位为“园林式单位”、26个小区为“园林式小区”。11月市园林学会承办了在龙泉酒店召开2010年度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表彰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蓬江、江海和新会区领导以及获奖单位(小区)代表参加了表彰会,表彰69个单位为“园林式单位”、 26个小区为“园林式小区”。

市园林学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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