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将继续承接行业职称评审工作。市风景园林协会已连续两年顺利完成承接江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园林和林业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科学论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江门作为宜居宜业宜游的侨都,具有“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头衔,如何把这一张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将盆景变风景,化苗圃为森林。这必然要求江门园林和林业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必定需要更多的专业性技术人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广东省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2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8]23号)精神,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学会、协会承接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承接意愿的学会、协会于每年年底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出承接中级职称评审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是由江门市含四市三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养护、设计、科研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地方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资格。协会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今后5年我市急需园林、林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并专题召开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理事会,研究承接园林、林业中级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经理事会讨论一致同意我会承接园林、林业中级以下职称的评审。协会于2019年9月24日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9月30日收到市人社局复《关于向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下放职称评审权的复函》,同意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承接园林和林业中、初级职称的评审。
根据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向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下放职称评审权的复函》,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组建了江门市园林和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园林、林业专家库。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职称政策宣传培训班,了解职称评审的政策及流程等。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设在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负责向全市(含四市三区)园林、林业行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政策宣传、组织申报、推荐评审等具体工作。经我会的宣传、发动,全市共有园林、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13人向江门市园林和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园林和林业职称评审(含初次考核认定)。其中2019年14人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园林专业9人,林业专业5人),12人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园林专业6人,林业专业6人);2020年23人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园林专业10人,林业专业13人),43人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园林专业27人,林业专业16人)。
至今,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通过大家的努力,及扎实的专业技术力量,为园林和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有针对性的服务,同时提升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及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为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人才支持,开创了在广东省及江门市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承接职称评审的先列,还提高了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的知名度、影响力,起到了做大做强协会的效果,协会会员单位从2012年成立时的20多家,增加到现在近100家,2020年成为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的“江门市技能人才培养合作伙伴”。同时赢得同行的好评,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派员到协会学习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等工作,对协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上图为与人社局研究承接园林、林业中级以下职称评审工作
上图为组织专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