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现对海智工作基地的宣传展示广告宣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前来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基本信息
建立海智工作基地的宣传展示区广告宣传。
项目名称:江门市海智工作基地宣传
建设时间: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底
建设地点:侨梦苑展厅(江门市江海区东宁路与金瓯路交叉火炬大厦3楼)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1.侨梦苑展厅内立体简介文化宣传展示区域,制作海智工作基地的项目介绍和服务内容及在展厅内制作宣传栏。
2.火炬大厦3A楼的启迪之星展厅内制作广告宣传栏制作。包括建立省级海智计划工作站的内容介绍和启迪之星公司服务海外及港澳台科技团体和专家的介绍(含设计和制作宣传栏)。
3.在火炬大厦5楼的办公区内,设计制作海智工作基地的宣传小册子,宣传展板物料等。
(二)采购要求
海智工作基地阵地展示宣传方案,提供解决方案和宣传栏建设,方案包含设计、物料制作、标识牌制作安装、宣传手册、宣传模式等系列的有关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现场实际环境制作宣传栏目。
注:以上广告宣传栏规格以实际环境与设计实际效果结合为准,了解具体制作要求需联系采购方进行实地勘察设计。
(三)合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完成。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与采购方保持全面沟通,积极跟进,按时向询价方汇报项目进度。
(三)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四)如受新冠疫情或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由采购方调整广告宣传项目方案,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和跟进。
四、报价要求
(一)项目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限价,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
(三)报价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项目运营成本报价。
(四)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五)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报送方式
采购单位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包括:1.项目报价书2.实施方案3.参与报价人情况(有效的法人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单位简介、项目案例等)4.详细分项报价书(格式自定)5.其它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
收件地址: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68号)
联系人:秦一杰,3362561
备注:中标及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退回
六、报送时间
报价需在2022年11月2日至11月9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七、评选方式
由采购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部分专家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方案内容详细、合理,架构设立完善,运作流程清晰、质量目标明确,可操作程度高、服务质量优质、价格最优的评估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方,候选结果按采购方有关规定呈批审定后才作为项目最终中标方。
九、其他规定
各投标方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方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投标方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方存在串标情形的,认定其本次投标无效。
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