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4-10-08 11:25:35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各全省性学会、地级以上市科协:

    为了进一步发挥科协大团体的优势,整合科协系统的资源,满足科技工作者参加学术交流的基本需求,为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搭建一个多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的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扩大科协和学会的影响,省科协六届三次全委会议决定,在今年举办第二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活动。为筹备好本届学术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周的主题
    科技强省与信息化

    二、学术活动周的时间、地点
    第二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活动定于2004年12月7日一1 3日举行,主会场在广州市。

    三、学术活动周的活动内容与形式
    各学会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全面发展,建设科技强省”这一中心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应用广东省信息化调研成果,并结合各学科发展的热点、重点以及前沿动态问题,组织会员开展专题研究,写出研究报告,在学术活动周期间举办学术会议和学术论坛。同时,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会员,举办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学术成果展示以及有关的科普宣传活动。

    四、学术活动周活动项目的申报
    为加强对第二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的宣传与指导工作,请各全省性学会将参加学术活动周活动项目的题目、内容、时间、规模等有关资料(见附件),于2004年10月10日前报送省科协科技交流部。
    对各全省性学会申报的学术活动周活动项目,在学术活动周期间,广东科学馆将免费为全省性学会提供学术活动的场地。

    五、学术活动周的组织领导
    省科协成立第二届学术活动周指导小组,组长由省科协第六届常委会副主席、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人怀院士担任,副组长由省科协专职副主席汤世华担任,其他成员由省科协常委担任。
    活动周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科协科技交流部。

    请各全省性学会高度重视学术活动周的活动,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活动,通过学术活动周的举办,形成学术活动的规模效应,在社会上营造一个浓厚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提高我省科协、学会的社会影响力。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可参照省科协学术活动周的做法,在同一期间组织开展活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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