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七届江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江门市科技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1-12-16 13:47:39 字体: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团委,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素质,推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团市委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十七届江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定于2021年12月24日至25日在江门市江海区景贤小学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

1.参加终审展评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师生,请于12月24日下午13:30时前报到。

2.参加颁奖仪式的有关领导和嘉宾,请于12月25日下午14:00时前报到,进行项目参观。

(二)报到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景贤小学,地址:江海区金瓯路与科荟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00米。

二、参加人员

(一)展示答辩参赛人员: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师生代表队,报名参赛;各有关市直学校组织本校师生代表队,报名参赛。各参赛代表队由一名指定领队和入围答辩师生组成(见附件1)。有选手参加答辩的学校,每个项目可安排1名教师随队;入选项目全部作者原则上都需参加答辩。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的选手,均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颁奖仪式参加人员:

1.各县(市、区)科协专职副主席和科普部部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和科教活动负责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管副局长和青少年科技活动负责人;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负责人;各县(市、区)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与。

2.获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一等奖教师、优秀科技辅导员、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组织单位的代表(另行通知)。

三、展评活动

本届大赛的展出类别分为学生科技创新成果优秀项目展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一等奖展示、优秀科幻绘画展示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科技创新成果优秀项目展评:每个入围项目的参赛选手需全程参与大赛过程,携带项目作品和新展板,展板内容应图文并茂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果和创作过程。

(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和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一等奖展示:凡入围本届大赛展示项目需制作新展板,展板由各县(市、区)领队负责布展(作者不需到场);

(三)优秀科幻绘画展示:科幻绘画作品展示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统一布展(作者不需到场)。

四、日程安排:

具体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名单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本学校的参赛师生参加终评答辩活动,并汇总报送参加终评答辩人员回执(附件3)和参加颁奖仪式人员回执(附件4);请在12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江门市科协科普部,并来电告知。

(二)答辩环节:有入围答辩项目的学校要重视答辩环节,原则上全部作者都需参加答辩,参加答辩环节需要备齐展板、实物、论文资料等,并请提前辅导学生,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果。

(三)疫情防控: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竞赛活动不对外展示。参赛师生及颁奖典礼人员,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现场提交《健康及无风险接触史承诺书》(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本届大赛为期2天,住宿交通自理。各学校须做好往返交通及安全保障工作,并为参赛师生购买保险;参赛期间产生的费用和差旅补贴,由所在学校承担。参赛师生在项目展示期间需全过程参与,不得擅自离开校园,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安排12月25日免费工作午餐。因参赛产生的核酸检测、交通、用餐等相关费用,由各单位按规定承担。

(五)有关查阅:本届大赛具体的日程安排、答辩要求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登陆江门市科协官方网站进行查阅。(网址:http://kx.jiangmen.cn/)。

联系人:

1.市科协科普部,陈金丽,3363930,邮箱:jmkexie@126.com;

2.市教育局教研院,林雪锋,电话:3503966。

附件:

1.通知盖章版下载(2186)关于举办第三十七届江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pdf

2.通知文字版下载(2186) 关于举办第三十七届江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doc

 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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