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各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水平,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5年度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新认定基地:
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单位、已命名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但未经市科协命名的单位;有意向申报并符合认定标准的单位或机构。
(二)需复评基地:
1.2021年到期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复评,复评合格将认定为2021-2025年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
2.所有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均需参加复评,复评合格将统一认定为2021-2025年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原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不再保留)。
3.其他尚未期满的科普教育基地要在期满后主动申请复评。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各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市直主管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参考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装订成册后报送至各推荐单位进行审核。申报期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25日。
2.推荐。各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作为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辖区推荐工作。推荐单位需要根据《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实施细则(暂定)》(附件3)等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须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到江门市科协。推荐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7月30日。
3.审核与命名。江门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并将评审结果信息在江门市科协官网、“江门科普”微信公众号公开。同时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1-2025年。
三、有关要求
1.通过江门市科协认定或复评合格的基地,江门市科协统一制发“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2021-2025年)”牌匾,未通过或未参加复评的科普教育基地将自动摘牌。对于在本次认定和复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普教育基地,将于年底评优评先及明年科普资助项目中予以优先考虑。
2.新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所在辖区的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或市直主管单位,按照《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实施细则》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3.各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指导辖区和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增强我市科普品牌的影响力。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金丽
电 话:3363930
邮 箱:jmkexie@126.com
附件:
关于开展2021-2025年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