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江府函〔2022〕40号),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水平,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8年度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由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以下并称“推荐单位”)推荐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可申报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各拟申报单位按照《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向推荐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参考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各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2.推荐。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和本系统的推荐工作。推荐单位需要根据《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实施细则(暂定)》等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须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留存1份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到江门市科协。第一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第二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3.审核与命名。江门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在“江门科普地图”中展示。此次认定的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4—2028年。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推荐单位,按照《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实施细则》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地区和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
(三)超出有效期的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自动失效,需重新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门市科协科普部 邓灿杰
电话:3363930
邮箱:jmkexie@126.com
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7日